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老龄社会的到来,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社区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加强社区建设,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由于工作的关系,比较关注社区建设发展情况,同时对周边城区的社区进行了调研,提出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出分析,提出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社区的认识有待深化。第一,对社区建设的主体认识模糊。社区是城市的基本组成单位,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健康发展有赖于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的效力。而当前社区行政化现象普遍。一方面,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方式仍然以行政指挥为主导,对引导社区居民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手段还不多,简单地把社区工作等同于完成部门交办的任务,从而形成对政府的依赖*,社区工作尤其是社区服务业比较滞后。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工作的下移,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街道办事处绝大部分的工作都压到了社区居委会的头上,政府部门往往把社区居委会当成“下属”,直接向社区安排行政工作,“什么事都要社区参与,什么人都可以指挥社区”,使得社区居委会责任大,任务多,负担重,疲于应付,形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现象,难以开展自己的工作。此外,社区还要应对名目繁多的检查、评比、考核,社区各种记录、统计报表、台账有不计其数,造成了社区工作人员整天忙于填写各种报表、记录,影响了社区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第二,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认识模糊,也认为社区是政府部门,是包罗万象的,什么解决不了的事都找社区,对参与社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意识不够。
2、社区服务有待深入。社区服务是加强社区建设的重点之一,是凝聚社区力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但社区服务还存在着以下问题,制约了社区服务的开展。一是社区服务内容单一。各社区主要依托于政府职能部门如劳动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开展工作,服务内容以政府部门安排的工作内容为主;另外,受场地、资金等因素的制约,在居民大量需要的养老、托幼、保健、娱乐、家政、保洁、绿化等方面的服务发展不平衡,社区文化建设、青少年教育等服务还开展不够深入,社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缺乏吸引力,还不能满足居民需要。二是服务设施缺乏,很多院落、楼栋没有活动场地,不能满足居民就近、多形式活动的需要。除了广场社区能依托广场开展较多活动,人气较旺外,其他社区要么活动场地小,要么没有活动场地,难以聚集人气。三是社区服务主体单一。政府和社区包揽了许多应由市场提供的服务项目,新型社区服务业还没有形成规模,在引导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团体、协会等各类民间组织发挥作用方面有待加强,社区服务的内容有待丰富,质量有待提高。
3、社区工作经费及人员待遇有待提高。尽管近年来社区经费和人员待遇有了很大提高,但远远不能满足社区工作的需要,尤其是社区工作者的收入好几年都没调整过。由于待遇相对低,挫伤了社区工作者积极*,一些调研对象表示自己有机会的话会调整工作。一是随着社区作用的凸显和部门管理重心下移,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逐渐增多,待遇与工作量不相符;二是社区自我发展能力弱,社区服务发展滞后,收入渠道少。
二、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的建议
1、理顺关系,有利开展工作。理顺关系,要正确处理以下三个关系:一要正确处理政府、街道与社区的关系。即政府行为与自治组织的关系,是指导与协调、服务与监督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的关系。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的决策机构,社区委员会代表社区居民管理社区公共事物,在政府有关部门及政府派出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的领导核心,在街道等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三是正确处理社区自治组织与物业管理的关系。社区自治组织有权行使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同时,社区自治组织要支持物业管理单位搞好物业管理和服务。
2、转变政府职能,简放政权。区部、委、办、局及街道办事处要在责、权、利统一的前提下,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放政权,不能将社区居委会作为部门的“腿”和街道的“筐”,该由社区管理的事项坚决交由社区管理,不得以部门为单位在社区设立独立机构,努力为社区居委会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和条件。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街道不再对社区居委会进行各种考核、评比,各部门和街道的工作由各社区来评议,社区居委会工作由广大居民来评议。
3、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提升素质。社区组织建设是整个社区建设工作的基础和重点。一要抓好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建设。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要把服务社区群众作为党组织的工作重点,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社会稳定。二要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三要加强社区队伍建设。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一套科学的社区工作者管理体系,促进社区工作人员职业化;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理论研讨、经验交流、学习考察等形式,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素质。四要加强社区各种协会组织、中介组织和社区自愿者队伍建设。激发广大社区居民和驻社区成员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走出一条志愿者义务服务与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化、产业化服务相结合的社区建设之路。
4、制定考核竞争激励机制。为了充分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要制定较为完善的《社区工作人员考核竞争机制》。考核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测评;二是本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评议;三是街道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考评。每年底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考核领导小组在这三个方面测评的基础上,提出对每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意见,并排出名次,实行末位淘汰制度。
5、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从长远看,又是一种新兴的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从目前我区社区服务上来看,正处于起步阶段,在发展社区服务业方面要下大力气。一要以优惠政策扶持社区服务业。结合省、市政府出台的发展社区服务业的优惠政策,并结合区情实际,出台我区关于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制订成册,在社区予以宣传。二要倡导多元化参与,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政府各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要以社区为载体,将本部门的工作延伸到社区,开展“一站式”服务和“首问责任制”,发放便民服务手册,为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在群团组织中开展“志愿者行动”,义务为居民群众提供多种服务。在驻区单位中,倡导“资源共享,人才共享”,服务社区,奉献社区,建设社区,繁荣社区。在邻里之间,积极倡导“走进邻里门、关心邻里事、帮助邻里人”的互助服务精神,以此推动社区服务业的进程。三要把社会保障与社区服务结合起来。采取多种途径,加快建设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中心,健全社区信息服务网络,提升社区服务保障功能,逐步形成政策配套、措施配套、运行配套的社会保障网,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系列化、多功能、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的综合服务,并实行敞开式办公,一次性受理,一门式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多层次生活需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增强社区居民长远的参与意识和归属意识。
6、拓宽经费渠道,加快社区建设。社区建设是一项多层次、全方位、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政府行为和社会基层群众自治相统一的特点。在今后的社区建设中,要拓宽社区经费来源渠道,逐步形成多元化社区建设投入体系。一是要充分发挥地域和资源优势,紧紧依靠驻街企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优势,激发驻区单位对社区建设的投入。二是财政在保持对原有社区居委会投入基数不变的基础上,每年要增加投入,改善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条件,合理解决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和成员的养老、医疗等生活待遇问题。三是要鼓励和扶持社区居委会开展一些非盈利性的社区服务项目,将所得收入和各部门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经费,投入到社区建设中,以弥补社区经费的不足。四是要积极同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和勾通,争取社区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
7、采取措施,切实为社区工作减负。社区居委会原有的各项工作台帐进行削减和合并,应从实际出发,力戒形式主义,对台帐进行削减和合并,切实为社区工作减负。考虑到社区工作的实际,可设10本台帐,即社区党务工作记录本、社区居委会工作记录本、社区保障工作记录本、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记录本、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记录本、社区残疾人工作记录本、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记录本、社区老年工作记录本、社区环境建设记录本、社区建设日常工作记录本等十本。
8、重视社区工作的浓厚氛围。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建设的指导和对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人事劳动部门要认真做好社区工作人员的人事组织关系和档案管理、工资调整、社保、医保等工作;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服务力度;各街道(乡、镇)要加强对社区的指导,强化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和管理,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对社区经费予以弥补;组织部门要加大选拔力度,打破身份、编制的界线,对优秀的社区工作人员予以提拔重用。
社区建设是一项多层次、全方位、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和强化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和城区居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是推进再就业工程,解决贫困居民和广大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必要途径,是发展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基础。 我认为,社区建设应遵循的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素质、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强化社区功能为基点;以加强民主自治建设,巩固基层政权为主线;以拓展社区服务,满足社区成员多层次需求为目标;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宗旨,实行上下联动,多措并举,逐步形成政府主办、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运行机制,努力建设环境优美、治安稳定、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社区建设应把握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责权统一、管理有序的原则;扩大民主、居民自治的原则;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 |